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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司注册为您解答食堂里的税务问题

新闻时间:2012-6-1 22:41:34  文章来源:相信财务  阅读数:

职工午餐是每个员工都能设计到的,根据企业的规模影响。企业有的有内部食堂,有的则给职工直接发餐补,还有的跟餐馆合作给职工提供午餐。不管是什么方式,午餐费用要如何做账呢?有的还需要纳税,这些都是我们应纳关注的问题。

合肥公司注册小编了解,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这样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如果是自办食堂,就应该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对于列支的票据,有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和其他经营性食堂。情况不同这些食堂的规定也不同,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对于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该如何处理?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也有一些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合肥工商注册还了解到,对职工福利的核算并没有设置账册,也没有准确核算。税务机关本应该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里进行改正。超过期限还没有改正的,税务机关就可以对企业中发生的职工福利进行合理的核定。这些都是国家税务机关针对企业职工福利的一些规定,这也是在完善国家个税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