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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代帐公司之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新闻时间:2012-1-11 9:37:01  文章来源:相信财务  阅读数:

  新设立的企业或老企业扩大经营,经常会遇到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问题。选择不妥就会对税负有较大影响。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后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前者无需受此限制。那么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做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呢?

  首先,要认识税负的平衡点。现行增值税政策告诉我们:小规模工业企业(含修理修配)的征收率为6%,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为4%。而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会因各个具体企业购销情况之不同而相异,有的高于6%或4%,有的也许等于或低于6%或4%。在什么条件下,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会等于6%或4%呢?这需要抛开千差万别的各个具体的一般纳税人实际情况,纯粹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和论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用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税额,它等于货物的销售额与税率之乘积;进项税额,一般来讲,其主要的部分是货物的购进额与税率之乘积(至于支付运费扣税问题,因其数量小,权且不作考虑)。于是,在该商品进销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额-购进额)×税率。

  货物的购进额又怎么确定呢?由于是纯理论分析,所以我们就假设所有购进的货物全部都销售出去了,这时,购进额应当同销售成本相一致(其他费用权且不作考虑)。公式为:商业应纳税额=(销售额-商品销售成本)×税率=商品销售毛利×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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