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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注册公司新闻—合肥市工商局召开会议部署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新闻时间:2010-12-20 15:13:35 文章来源:相信财务 阅读数:
12月15日下午,合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报会,通报并部署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市工商局局长王林波、副局长胡然出席了会议,十六家新闻单位的台长、主编、频道(频率)负责人、广告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广告代理公司负责人共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告处原处长周保华主持。
会上,广告处马泓冰副处长通报了11月份合肥市新闻媒体发布广告的监测情况和近期发布的15条严重违法广告的公告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对违法突出的商品与服务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新闻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胡然副局长指出近段时间一些新闻媒体的广告违法率出现明显反弹趋势,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和广告行业的信誉,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新闻媒体单位应当定位准确,按法办事,依法经营,发布一些公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广告,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其定位一是要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广告经营单位做好服务;二是要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是工商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希望新闻单位充分理解和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共同为净化广告市场、促进合肥广告业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王林波局长就省工商局金启建局长对合肥市工商局《2010年第13期广告监测通报》的批示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要求。他提出对我局近期公告的新闻媒体发布的15条严重违法广告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先停止发布,后接受处罚。从12月17日开始,这15条严重违法广告必须全部停止发布,而后接受工商机关的处罚。二是对在规定时限内仍然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代理公司,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并列入企业监管黑名单;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从严从重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三是施行政指导找媒体主要负责人约谈。对于没有参加这次会议的个别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王林波局长亲自带队上门约谈。四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由政府牵头整治,加大力度,形成合力,确保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年内见成效。
王局长指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要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必须治本清源,科学处理打击与预防、治理与自律、管理与引导的关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治理与自律协调,管理与引导并举,实现对法律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负责的统一。他要求市局广告处要不断创新,尽快建立和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健全的广告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实现广告市场秩序的好转。
会议最后,周保华提出了以下几点贯彻意见:一是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二是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立即停止发布近期公告的15条虚假违法广告,并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三是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代理公司要取消广告经营资格,清退出场。四是希望各新闻媒体单位、广告代理公司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广告管理,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